为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和《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文件精神,提升学院职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质量。3月18日,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召开2023年人才培养方案专家审定会议。党委委员、副院长孙德俊,教务处相关人员、各系部主任和专业负责人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按照审定说明顺序,各专业负责人对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情况做出了详细汇报。
副院长孙德俊针对各专业医教融合、不同专业“1.5+1.5”“2+1”培养模式的开展、课程设置、实践比例、毕业考试等问题对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进行指导,就多个专业专升本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他强调,人才培养方案是职业院校落实党和国家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是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
教务处副处长徐秦英根据教育部对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要求,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培养目标、总学时、公共基础课的占比、实践课的比值、学分的核算、顶岗实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订程序以及培养方案的框架等方面明确了修订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