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要求,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3864 区内代码:D63
第四条 院校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学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招生、教学、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2022年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教育部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