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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召开《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学习贯彻会议

枣庄职业(技师)学院2022-01-28

中国高校之窗

为深入学习教育部等八部门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吃透文件精神,以新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学生实习工作,枣庄职业(技师)学院于1月27日上午召开《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学习贯彻会议。学院党委副书记、枣庄职业学院院长王洪龄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委员、副院长刘希震主持会议,各系(院)、有关处室同志参加会议,教务科研处(校企合作处)负责人解读了《规定》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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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龄院长在讲话中指出,《规定》是新时期做好实习工作的指南与总遵循,各处室、系(院)要原原本本、一字不漏地认真学习《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切实吃透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学生实习的育人本质,全面规范实习工作开展。王院长强调,《规定》中“一个严禁”、“27个不得”等要求,是学生实习的红线、底线,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有任何违反。针对下一步工作,王院长要求各系(院)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对照《规定》的新要求再次组织深入自查,掌握每一名实习学生的情况,切实指导好实习工作开展,对于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纪委办公室、教务科研处、考核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要对实习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对于存在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实习组织管理宽松软现象,确保实习合规、安全、高效。为做好《规定》学习,要求教务科研处组织开展《规定》内容学习专项测试。

刘希震在主持讲话中,对当前实习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实习工作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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