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秉承“止于至善”的校训,赢得了“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的广泛赞誉。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 2017年我校继续组织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着力培养拔尖创新领军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东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具备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理科高中毕业生(浙江上海不分文理)。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同等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优先考虑):
条件1、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中获得一等奖;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获奖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名单公示”《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为依据)。
条件2、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成绩优秀及在相关学科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东南大学当年招生计划的5%,即不超过20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拟定公示人数如下:
招生专业(类) | 拟定公示人数 | 申请条件 | |
工科Ⅰ类 | 建筑学 | 0-5 | 符合条件1 |
城乡规划 | 0-4 | ||
风景园林 | 0-3 | ||
机械工程 | 0-20 | ||
能源动力类 | 0-20 | ||
生物医学工程类 | 0-15 | ||
工科Ⅱ类 |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 | 0-20 | 符合条件1,且获奖学科非化学和生物学 |
信息工程 | 0-20 | ||
自动化类 | 0-15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0-15 | ||
交通运输类 | 0-20 | ||
土木类 | 0-20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15 | ||
软件工程 | 0-15 | ||
理科类 | 数学类 | 0-35 | 符合条件1、条件2均可 |
物理学类 | 0-30 | ||
化工与制药类 | 0-35 |
注:报名时仅需选择工科Ⅰ类、工科Ⅱ类和理科类,确认考试时选择具体报考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