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晴川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首页 >> 民办院校招生章程 >> 民办院校 >> 2024年民办院校招生章程 >> 正文

武汉晴川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6-22

中国高校之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我校2016年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武汉晴川学院”(原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是经教育部(教发函[2006]93号)批准成立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国标代码为:13188,湖北省代码为:1228,外省招生代码以各省公布的为准。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开展研究生教育。

第四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并对我校2016年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六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的有关规定做好招生工作。

[1] [2]

中国高校之窗

相关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