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探索“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人才选拔机制,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继续实施自主招生,以选拔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全过程公开并接受监督,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16年本科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20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附表1和附表2。
三、报名条件
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政治品德优秀,无任何违纪或学术不端行为,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善于独立思考,且高考体检情况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及相关专业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1、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含信息学竞赛D类选手);
2、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竞赛一、二等奖者;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等国际竞赛中获奖者;
3、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者;
4、具有外语、文学方面的特殊才能,高中阶段获得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全国优胜者及决赛优胜者;
(2)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决赛获奖者;
(3)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4)“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中英文)决赛(高中组)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5、具有其他方面特殊才能和创新潜质,高中阶段获得下列条件之一者:
(1)独立创作的文学出版书籍(只限文科考生);
(2)获得发明专利证书(考生为第一申请人)。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16年3月15日—3月30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n/zz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打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
(1)对于符合“报名条件”中第1、2条的考生,可以选报附表1中的专业,也可以选报附表2中的专业。
(2)对于符合“报名条件”中第3、4、5条的考生,只能选报附表2中的专业。
(3)如果考生报名填写“不服从调剂”,当自主招生所报专业无法满足时,我校将不予入选。
2、邮寄材料:
(1)《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中学教务部门审核成绩信息并盖教务部门公章。对成绩填写不全或缺中学盖章的报名表,我校不予受理);
(2)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独立创作的文学出版书籍原件(均必须加盖中学公章);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其他反映学生学科特长及综合素质的材料。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用A4纸左上角装订,将申请表作为封面,不需另作封面)。对于材料不全或超过申报截止日期的考生,我校不予审核。
3、推荐人及《推荐信》:
本次自主招生不要求一律提供《推荐信》,如果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自愿实名推荐并对真实性负责,推荐人可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报名平台下载推荐信模版,由推荐人直接将《推荐信》寄至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推荐人在《推荐信》中应描述了解考生的过程,准确提供对考生特长和潜质的了解和评价。
友情提示:请考生所在中学负责统一收齐本校考生的申请材料,并附“汇总表”,于2016年3月30日前(以寄出地邮戳为准)邮寄到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本科生招生科(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如中学未进行统一汇总的,考生也可自行邮寄。所需材料必须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在封面必须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对考生所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