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和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第三条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是一所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五条校址:浙江省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浙江省绍兴市站前大道2685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镜湖校区);邮政编码:312000。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2016年面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计划780人,其中面向普高毕业生680人(文理兼招),面向中职毕业生100人(机械类)。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 招生专业 | 招生对象 | 计划 | 学制 | 学费参考 | 备注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普高毕业生 | 50 | 3年 | 7500元 | |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20 | 3年 | 6600元 | | |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30 | 3年 | 6600元 | | |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50 | 3年 | 6600元 | | |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50 | 3年 | 6600元 | | |
| 计算机应用技术(智能移动终端软件开发方向) | 50 | 3年 | 7500元 | | |
| 资产评估与管理(房地产估价与营销方向) | 30 | 3年 | 6000元 | 2016级大一学生在梅山校区,大二开始在镜湖校区 | |
| 国际贸易实务 | 30 | 3年 | 6000元 | ||
| 建筑工程技术 | 50 | 3年 | 7500元 | 镜湖校区 | |
| 工程造价 | 50 | 3年 | 6900元 | 镜湖校区 | |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20 | 3年 | 6600元 | 镜湖校区 |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装饰设计与施工方向) | 30 | 3年 | 6600元 | 镜湖校区 |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0 | 3年 | 7500元 | | |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60 | 3年 | 6600元 | | |
|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 50 | 3年 | 6000元 | | |
| 纺织品设计(染织艺术设计方向) | 30 | 3年 | 6000元 | | |
| 现代纺织技术 | 50 | 3年 | 6000元 | |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中职毕业生(机械类) | 30 | 3年 | 7500元 | |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50 | 3年 | 6600元 | | |
| 数控技术 | 20 | 3年 | 7500元 | | |
| 合计 | 780 | | | | |
注:以上为2015年各专业学费标准,2016年具体收费根据当年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第七条未完成的高职提前招生计划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后可转入当年统招计划。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第八条面向浙江省生源,符合2016年浙江省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及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取得高考报名号的高中或中职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我院: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3.普高生,需取得浙江省高中学考(会考)成绩,且所有科目中至少有十个C等及以上。
4.中职生,需取得浙江省统考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第九条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考生申请报名
凡符合我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或通过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进入“服务平台”,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志愿,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8:30—3月25日16:00,专业志愿不得更改。报名成功后打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
(二)公布入围现场确认名单
考生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学院将根据申请条件对考生进行入围现场确认名单的确认工作,确认入围者方可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具体确认原则如下:
1.普高生:根据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历史、化学、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10门科目学考(会考)成绩总分,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专业计划数的300%确定入围名单(列尾总分相同的考生同时入围),如不足300%,则全部进入现场确认名单。
2.中职生:根据职业技能操作成绩总分,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专业计划数的300%确定入围名单(列尾总分相同的考生同时入围),如不足300%,则全部进入现场确认名单。
高中学考(会考)和职业技能操作成绩以“服务平台”提供的成绩为准,具体名单将于3月28日起在我院招生网公布,由考生自行查询,学院不再另行通知。
(三)现场资格确认
入围现场确认名单的考生须本人持报名资料来我院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方可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综合测评,未经现场确认或材料不全而无法进行现场确认或未缴考试报名费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资料及报名费概不退还。
1.确认时间:2016年4月1日(周五)8:00-16:30、
4月2日(周六)上午8:00-12:00
2.确认地点: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内。
3.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的材料:
1)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加盖考生毕业学校公章)。
2) 考生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正反二面复印)。
3) 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复印件一份(加盖考生毕业学校公章)。
4)普高生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高中学考(会考)成绩单。
5)中职生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职业技能操作成绩单。
6)中职生如需提交《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素质特长计分申请表》(在学院招生网上下载打印,加盖考生毕业学校公章),则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后附在申请表后面。
其中,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证明材料(中职阶段)复印件等要校验原件,请在来校现场确认时随身携带。
4.准考证: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经现场拍照后打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考试准考证》。
5.缴费: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须缴考试报名费110元/人,凭我院财务处出具的“缴费凭证”在准考证上加盖我院教务处公章,同时签“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第十条总分分值:
1.普高生:总成绩600分=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满分300分+综合测评成绩300分(综合知识笔试200分、专业适应性面试100分)。
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折合分由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历史、化学、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10门科目等第换算而成,换算关系如下表:
| 学考(会考)等第 | A | B | C |
| 换算成绩 | 30 | 20 | 10 |
2.中职生:总成绩60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300分+综合测评成绩300分(文化课笔试200分、专业适应性面试100分)。
注:高中学考(会考)等第及中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提供数据为准。
第十一条综合测评采用笔试+面试形式。详见《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将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
1.普高生:综合测评成绩分两部分组成,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200分、专业适应性面试成绩100分。
综合知识笔试主要内容为与填报专业相关的高中文化课知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综合应用能力。专业适应性面试包括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潜质等方面。
2.中职生:综合测评成绩分两部分组成,为文化课笔试成绩200分、专业适应性面试成绩100分(含素质特长计分,最高不超过20分)。
文化课笔试主要内容为语文、数学。专业适应性面试包括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质等方面。
3.中职生素质特长计分项配分如下:
| 序号 | 项目 | 举办部门 | 计分值 |
| 1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社保部、建设部、交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华职教社 | 国家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20分; |
| 2 | 全国数控技能大赛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 |
| 3 |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 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国家体育运动总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 |
| 4 | 浙江省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 |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省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8分;三等奖15分; |
| 5 | 浙江省职业院校数控技能大赛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 | |
| 6 | 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协、共青团浙江省委 | |
| 7 | 地市级加工制造类专业技能竞赛 | 浙江省各地市政府部门(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地市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3分;三等奖10分; |
说明:(1)中职阶段获得上述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考生可按项目分值获得计分。
(2)同类别项目计分不得累加,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计分,不同项目累加总分不得超过20分。
(3)申请计分考生必须于现场确认时提交《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素质特长计分申请表》(加盖考生毕业学校公章)、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并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原件进行校验。
(4)考生素质特长计分由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测评时间
(1)笔试时间:2016年4月2日(周六)下午14:00-16:30。
(2)面试时间:2016年4月3日(周日)8:00-17:00。
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入场参加测评,缺少其中一证不得参加测试。
5.测评地点: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内。
第十二条成绩查询与复核
2016年4月12-13日16:00止,考生可以登录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点击相应查询链接,输入要求字段查询,有疑问可拨打考务咨询电话0575-88009091(鲍老师)登记核分。申请核分的考生请注明准考证、身份证、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