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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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5-01-11

中国高校之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5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名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935)。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3年;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五路1号,邮编:150066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单独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定学院单独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单独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 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2015年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500人,分14个专业。

序号 专业 招生科类 招生计划(人) 学制 学费(元/年)
1 食品机械与管理 文理兼招 30 3年 6000
2 食品加工技术 文理兼招 30 3年 6000
3 酿酒技术 文理兼招 30 3年 6000
4 药物制剂技术 文理兼招 35 3年 5500
5 药物分析技术 文理兼招 30 3年 5500
6 动物医学 文理兼招 40 3年 5500
7 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 文理兼招 35 3年 5500
8 动物科学与技术 文理兼招 40 3年 5500
9 会计与审计 文理兼招 40 3年 5500
10 电子商务 文理兼招 35 3年 5500
11 物流管理 文理兼招 40 3年 5500
12 市场营销 文理兼招 40 3年 5500
13 应用韩语 文理兼招 40 3年 3500
14 传媒策划与管理 文理兼招 35 3年 6000
合计 500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一条 考核工作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采取文化课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300分。

1.考试科目及分数

文化课笔试,语文、外语各100分,共200分;

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100分。

2.考试时间及内容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x月xx日 笔试 待定 语文、外语 每科各90分钟
x月xx日 面试 待定 口语表能力、沟通能力、思维应变能力和相关专业(职业)常识等

3.考试地点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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