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6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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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6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015-10-08

中国高校之窗

一、推荐免试生录取名额

我院推荐免试生录取总数不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的50%,一般为3名。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被推荐高校列入推荐免试生名单;

2、申请人应具备城市规划与设计相关专业背景;

3、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三、提交材料

1、《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专家推荐信2封(由两位本校本专业教授职称专家填写);

3、个人简历1份;

4、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5、在校期间所获各类奖项证书复印件;

6、个人作品集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7、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

8、其他证明申请人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材料。

其中1、2项表格请到我院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www.caupd.com)

四、申请要求

1、申请人必须在2015年9月27日至10月18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院提出申请;

2、9月29前将申请资料邮寄至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如材料准备周期需要延长,最晚于10月9日将申请材料前邮寄至我办。

3、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五、复试办法

1、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对考生资料进行初审,再由院城市规划专家组成的考核组拟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负责对考生复试;

2、复试时间:2015年10月中旬,我院将组织复试工作,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复试内容包括:

(1)规划专业背景考生:规划设计快题考试(6小时)

市政、交通专业背景考生:专业知识文字考题(3小时)

(2)专业综合面试(含专业基础知识、英语)

4、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体检合格后,择优录取;

5、凡被我院接收的考生,由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未及时确认的申请人不能被录取,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江龙

联系电话:010-58322095

电子邮箱:caupdyjs@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5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编: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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