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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2级实习生安排工作圆满完成

2014-07-09

中国高校之窗

为推动 “质量建设年”活动开展,进一步深化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本着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相结合、专业对口与校局(所)联合相结合的原则,精心组织,全面做好实习生岗位安排落实工作。日前,2012级1773名学生顺利离校,各自奔赴实习岗位。

今年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实习生岗位安排工作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规范实习管理,确保学生安全。为切实抓好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学院实习实训中心制定下发了《实习学生管理规定》、《实习学生跟踪管理人员工作规范》和《学生实习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将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活动纳入学院的管理和服务当中,保证学生安全顺利地完成实习任务。二是强调专业对口,优化实习岗位。为保持实习与教学的统一性和连贯性,学院加大实习基地建设力度,建立实习基地40多个,着重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开发安排实习岗位,突出“法”字、“警”字特色。基地类型有公安类(交警、特勤、刑警、消防、派出所等)、法院和检察院、监狱、基层法律服务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主要集中在济南、青岛、东营、临沂等市。学院还积极与实习基地联系,争取增加女生实习岗位数量。2012级有537名同学被集中安排到各基地实习,其中女生152名。在537名实习学生中,到公安类岗位的有326人,法院、检察院岗位55人,监狱类岗位60人,基层法律服务岗10人,其它企事业单位86人。学生大多安排在协助管理岗位上参加实习,与正式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劳保待遇。各实习基地还免费安排学生食宿,发放实习补助。三是施行实习与就业一体,社会效益明显。学院从学生切身利益出发,积极推动实习与就业的对接。从2011级学生实习情况看,公安、法院、监狱等实习基地均能安排一定数量的学生就业,其中济南交警支队安排就业学生人数最多。今年,省内监狱系统如省监狱、淄博监狱、邹城监狱等单位也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和扶持。青岛市城阳区公安分局计划与学院长期合作,将5年内1000多个协警岗位留给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实习生和毕业生。菏泽市鄄城县公安局也将在接收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实习生和毕业生就业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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