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司函[2006]4号)以及《重庆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意见》(重研院[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的招生规模,确定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规模
学校给我院下达的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21名(含强军3名),其中学术型研究生71名(含强军3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50名。
1.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为准,我院不再进行二次划线,实行差额选拔录取。
二、复试要求及时间安排
根据“重庆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成立我院2014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复试工作。
1.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曾孝平
副组长:张玲、谭晓衡
成员:印勇、吴玉成、袁利、田逢春、冯文江、杨力生
秘书:谢红、肖磊
按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电路与系统二级学科以及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2.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14年3月19日-3月21日在网上下载复试通知书,下载网址:http://graduate.cqu.edu.cn/zsweb,无法上网的考生请与我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3-65111359)或研究生院研招办联系。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本校应届生除外)于3月24日—3月27日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参加体检,体检费40元,地点:A区、大学城虎溪校区校医院。
4.3月24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考生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到地点: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10楼1001室。考生到校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时,需重新填报专业志愿,每位学生填报的导师最多不得超过两个。
4.1资格审查:
①审查考生的毕业证书号码与报名信息是否相符;②审查考生有效身份证件,检查复试通知书上的照片与身份证(军人证)与考生本人是否相符,并核对身份证件与报名信息是否相符;③审查是否满足报考条件。
报考统考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则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报考单考、强军计划考生的报考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4.2收取考生材料:
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生学生证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军人证)复印件一份;
3)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
4)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要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个人诚信、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的考核。复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及专业能力,笔试内容包括数字信号处理、电子技术(含模拟、数字)、数字通信原理、信号与系统、电路原理、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电磁场与电磁波等课程;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口语,我院将增加心理测试内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重点考查专业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并注重考查考生的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资格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2门主干课程,每门加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加试科目满分100分,其加试科目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科目名称为准。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24日晚上18:30-20:30参加笔试,加试科目考试为3月25日上午8:30-11:30及3月25日下午14:30-17:30,考试地点报到时具体通知。3月26日全天分组进行面试。
6.收取复试费:15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学历码XLM为4)[含本科结业生(学历码XLM为3)、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来源码为6)]再加收2门主干课程的考试费100元。
7.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求和作为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初试总成绩权重占50%、复试总成绩权重占50%),以最终考试成绩(考生最终考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