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上午,运城学院党委中心组在1505会议室召开了集体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了刚刚闭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之公报,及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学习会由院党委书记崔克勇主持。

在院党委副书记赵小狮全文领学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后,崔书记指出,公报提出了一个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形成五个体系(即: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重要任务,每一项内容都与高校工作紧密结合。高校作为育人的重要阵地,希望大家会后进一步组织学习、理解、消化、吸收公报内容,在工作中自觉遵守、模范执行公报要求,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好公报精神和四中全会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实,依法推进学院的各项工作。
之后,崔书记带领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他指出,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党中央确定高等学校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经过20多年的不断探索、研究和完善,进一步总结形成了今天的《实施意见》,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会后,希望各位领导尤其是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研究意见精神,对照《实施意见》进行反思,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增强领导干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全院各项工作按照《实施意见》很好地运行。作者:红霞 凯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