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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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3-09-29

中国高校之窗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 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本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业绩材料。

(二)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两年学制或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需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三)我所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出来需要具备上述二、(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 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生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施恩自治州等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地备询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 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同意报考。

4. 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四)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五)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考前可与本所招生部门及拟报导师取得联系,通过网上报名(网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和邮寄纸质报考材料相结合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报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 2013年8月中旬开始(只接收硕博连读报名)

秋季(入学)博士:2013年12月中旬—2014年1月中旬

具体网报时间届时见通知。

2.网报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材料寄送办法:

网上报名后,考生必须在2014年1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向我所研招办提交下列纸质材料:

1.网上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名的打印件1份(报考定向生在考生本人签字处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公章)。

2.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其中一位为报考者导师), 推荐书可从网上下载,推荐人将推荐书填好后,在推荐书第2页“推荐人工作单位”栏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直接寄送我所研招办(或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后交被推荐人)。

3.盖公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学校教务处出具,往届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

4.往届生交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考试时验原件);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论文评阅书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5.应届生交所在院系出具的在读学生证明书(空表见附件,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并补交复印件)。

6.应届生交学生证复印件,考试时验原件。

7.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考试时验原件。

8.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已发表或接收的论文复印件,考试时验原件。

9.报名费一百五十元、一寸近照三张。                                

10.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应提供以下业绩材料:

①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硕士授课院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②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③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论文2 篇以上(附杂志印本),或取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技或学术成果奖且为主要完成人之一(省部级奖前5名,全国奖前7名,提供本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1.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

(三)体检:体检由我所在考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一干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号)要求。

(四)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我所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于2014年3月初对初步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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