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201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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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桥学院201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2013-04-07

中国高校之窗

一、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1700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3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为230名,具体招生计划安排如下:

招生专业 学制 应届毕业招生计划 A类招生计划 B类招生计划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年 8    
数字媒体艺术 2年 17    
工商管理 2年 5   2
电子商务 2年 12    
物流管理 2年 13 1  
国际经济与贸易 2年 20    
旅游管理 2年 18 1  
英语 2年 30 1  
日语 2年 26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2年 37 3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年 3    
电子科学与技术 2年 5    
微电子学 2年 5    
汽车服务工程 2年 2    
新闻学 2年 6 1  
广告学 2年 6 1  
传播学 2年 6    
合计   219 8 3

注:1. A类招生计划为招收本市具有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计划(2012年退役),B类招生计划为招收本市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3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计划。

2.退役士兵及退役后复学的毕业生考试单独命题,与其他考生加试专业同时开考。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除日语专业限招日语,其它专业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录取以我校专业加试成绩为依据,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同一考试科目,采用“分数优先”原则。

2、未取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及艺术类考生未取得英语四级证书的,在学校组织计算机、英语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专业加试成绩方能生效。

3、高职(专科)就读期间获得上海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荣誉的考生可加20分后排序进行录取。(证书查验日期截止于2013年5月5日)

4、本市具有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2012年退役士兵及本市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3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在录取时,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按计划数,根据专业加试成绩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价费[2006]015号文件)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300元(沪价费[2003]056号文件)

报名考试费标准: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

1科报名考试费 40元/人(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1科)

2科报名考试费 66元/人(报名费14元,考试费52元/2科)

3科报名考试费 92元/人(报名费14元,考试费78元/3科)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021-58137880  68130020  68130021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21-58139599

十四、网址:http://zsb.gench.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重奖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奖面达34%,其中最高奖学金为3000元/年。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学校资助政策具体条例见《上海建桥学院学生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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