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与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合作办学协议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首页 >> 职业教育 >> 职教资讯 >> 正文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与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合作办学协议

2013-04-11

中国高校之窗

为实现校际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动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升,2013年4月2日至3日,学院院长刘华强,教务科研处处长蒋庆荣、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李军利、周庆玲教授一行四人前往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了交流访问,并就校际合作办学达成协议。

2013年4月2日下午3时,校际合作办学签约仪式在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举行。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刘华强、处长蒋庆荣以及机电学院副院长李军利、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熊仕涛教授、副院长陈长江教授等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武汉船院院长熊仕涛教授首先致欢迎词,他对院长刘华强一行的到访表示了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武汉船院的办学历史、教育教学改革概况、专业人才培养特色以及即将开展合作的船机制造与维修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情况。随后院长刘华强介绍了珠海的建设、发展情况以及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概况,并对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船机专业的建设背景、建设思路进行了阐述,希望武汉船院严格执行双方协商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并按照武汉船院船机专业群的教学保障体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以及学生教育教学要求对合作培养学生进行统一教学实施与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并希望通过加强双方的交流和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为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做出积极的贡献。

此前,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对机电工程学院提交的“机电一体化(船机方向)专业筹建方案”举行了论证会。鉴于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在船舶类专业方面的师资和实训条件相对较薄弱,拟定采取校际合作的方式,利用他方的教学资源进行专业主干课程、实训项目教学,同时培训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教师,待条件成熟时,再独立培养。经过广泛调研和遴选,分析专业背景、办学实力、管理规范、交通以及便于沟通等多方面的因素,校校合作方选择了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经过双方反复交流和沟通,达成合作意向:即借助武汉船院成熟的教学体系、师资力量、实验实训条件,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专业(船机制造与维修方向)开展“1+1+1”人才培养模式的合作办学,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船机专业学生第一学年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接受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培养,第二学年派送到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接受专项能力培养(含专业课程和实训课程),第三学年由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负责与企业合作进行学生综合能力培养。

随后,院长熊仕涛和院长刘华强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办学协议。

此次交流签约,双方院长对这种合作共赢的模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希望双方能够齐心协力培养出符合企业要求的船舶类技术人才,并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能进一步加深了解,在更多的领域开展合作。

此次校际合作办学,是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在人才培养模式上的新举措,它将充分发挥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地域优势和现有教育教学优势,为高职教育的发展和珠海地方行业的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中国高校之窗

相关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