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3年专升本报名时间为3月10-25日_高校之窗
首页 >> 继续教育 >> 专升本 >> 正文

湖南2013年专升本报名时间为3月10-25日

2013-02-21

高校之窗

各高等学校:

我厅决定2013年继续从高等学校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普通本科高校修满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制的修满三年),成绩合格后毕业,获得本科文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比例

选拔范围为全省高等学校(含普通高等学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2013年有三年制普通专科毕业生的成人高校)三年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各高校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人数不得超过选拔范围内各专业毕业学生人数的20%,选拔注册比例分校分专业(按升入的本科专业计算)控制在参加选拔考试学生数的50%以内。各本科院校“专升本”招生计划由学校按可选拔注册的人数申请、我厅核定后下达(若学校招生计划超过实际可注册人数仍严格按选拔注册比例计算的人数进行注册)。

二、推荐条件

(一)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各科成绩平均分进入本专业2013届毕业学生的前20%;

(三)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必须在进入专科阶段就读并取得有效学籍之后,至2013年3月底以前这一期间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各推荐高校对要求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而尚未获得合格英语等级证书的学生,务必通知其参加2012年12月份的《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

(四)应征入伍的在籍专科生在部队荣获三等功的,退役后办理了复学手续并完成了专科阶段学习、取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免试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要求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按我厅《关于印发〈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教通〔2010〕479号)执行。

三、选拔程序

(一)建立“专升本”合作关系

由推荐的专科学校与本科院校联系,并正式签定“专升本”合作协议。推荐高校每一个专业只限联系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应本科专业。本科院校在与推荐高校签订“专升本”协议前,必须对对应“专升本”的专科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认真审核,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专业目录跨学科门类中的二级类)不能对口“专升本”。推荐高校与合作的本科院校签订的协议书(含“专升本”对应专业、推荐人数)及合作双方确定的选拔考试方案,连同“专升本”招生计划申请由本科院校于2013年3月10日前送交我厅高教处审核备案。超过时间不予受理,未经审核备案的不得组织选拔考试。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规定,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和各独立学院不举办“专升本”教育,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只能接收本校的“专升本”学生。

[1] [2]

高校之窗

相关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