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4年专业学位(双证)硕士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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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4年专业学位(双证)硕士生招生简章

2013-10-16

中国高校之窗

一、招生人数

2014年我校在14个学院的21个专业学位领域(见下表)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规模约65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欢迎全国各用人单位与我校联系委托培养招生事宜。

院系代码及名称 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
301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85217  地质工程
302  工程技术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085204  材料工程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085216  化学工程
085217  地质工程
085224  安全工程
125600  工程管理硕士
30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04  材料工程
085216  化学工程
304  信息工程学院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10  控制工程
085211  计算机技术
085212  软件工程
085215  测绘工程
305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85214  水利工程
085217  地质工程
085229  环境工程
306  能源学院 085217  地质工程
085219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307  人文经管学院 035102  法律硕士(法学)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
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
125300  会计硕士
308 外国语学院 055100  翻译硕士
309  珠宝学院 135108  艺术设计
310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17  地质工程
085219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311  海洋学院 085217  地质工程
085219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312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085215  测绘工程
085217  地质工程
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
319  数理学院 085204材料工程
085211计算机技术
085216化学工程
501  科学研究院 085217地质工程
085204材料工程

二、报考条件

(一)我校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3-5门(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满足第(3)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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