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统一考试对考生的基本要求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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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统一考试对考生的基本要求

2012-12-06

中国高校之窗

一、美术类

(一)色彩:考查考生对色彩的基本感受能力和表现能力,对色彩关系的对比、色彩规律的认识程度和画面的组织能力。

(二)素描: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要求考生能敏锐地观察和准确地表现对象的造型特征,并在构图、体积感、空间感及画面的整体关系的处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和表现能力。

(三)速写:考查考生对对象的动态、形体、比例的快捷概括描写能力。

二、音乐类

(一)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专业

(1)声乐:考查考生的声音条件,演唱方法和技巧,以及对歌曲的理解和表现能力。

(2)钢琴:考查考生的演奏方法和技巧,以及对曲目的理解和表现能力。

(3)视唱:考查考生的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能力,以及对曲调的表现力和完整性。

(4)练耳:考查考生对音高、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的听辩和记写能力。

(5)乐理:考查考生对音名、音高、音值、节拍、节奏、调、常用记号、音程、调式、调性及音乐常识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二)音乐舞蹈类专业加试舞蹈科目考试,要求考生具有从事本专业所需的基本身体条件和一定的艺术素质,考生可参考舞蹈专业考试的要求。

(三)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的要求,考生详见招生简章。

三、表演类

(一)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

(1)语言:考查考生的声音条件、普通话水平、对作品的理解和语言的表现能力。

(2)声乐:考查考生的音色、音准,节奏以及音乐表现力。

(3)形体:考查考生的五官、四肢,动作的柔韧性和协调性。是否具有肢体语言的表现能力。

(4)表演(命题表演):考查考生审题的准确度,构思的严谨性并依据命题进行小品创作的理解力、想象力和表现力。

(二)播音主持类专业

(1)朗诵:考查考生普通话水平、声音条件以及对作品的理解力,语言的感染力和表现能力。要求基调把握准确、节奏变化鲜明、嗓音圆润响亮、声情并茂、以情动人。

(2)普通话水平:考查考生声母的准确、清晰度,韵母的圆润、响亮度,以及声调调值的准确度和语流是否自然流畅。要求声、韵、调、音变准确、清晰,语言表达流畅自如。

(3)命题即兴评述:考查考生审题的准确度、构思的严谨性、主题的明确性,普通话的流畅度,思维的清晰度和逻辑性。要求普通话标准、口语流畅、立意深刻、主题突出、层次分明、逻辑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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