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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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2011-06-27

高校之窗

一、招生类别、报考条件、考试科目、招生人数

法律硕士(J.M)   

1、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2、考试科目

(1)政治理论(我校在复试时单独组织考试,系水平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2)英语(全国联考)

(3)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全国联考】

3、招生50人

4、参考书目

代码 类别 联考科目 考试大纲
410100 法律硕士 外国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综合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378-2864222

二、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名者在网报规定时间(7月1日—14日)内登录学位网“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7月15日—18日)到指定地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校验身份证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只进行网报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此次报名无效。

为方便考生,报考我校的省外考生可以在当地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

考生于规定时间(7月1日—14日)登录学位网“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hinadegrees.cn),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

2、现场确认

7月15日—18日已经报名的考生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校验身份证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

3、报名证件要求

根据学位办[2011]28号文件,参加此项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

根据《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务院、中央军委第510号令,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报名参加此项考试,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在报名期间无法出具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报名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用现有身份证件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但考生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承诺于2011年10月10日前取得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预报名无效,不能下载准考证,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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