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占峰一行来延安大学调研社科工作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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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占峰一行来延安大学调研社科工作

中国高校之窗

8月6日上午,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占峰,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研究室主任田文平,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姚靖江一行5人来延安大学调研延安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并就《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征求延安市社会科学界代表人士意见与建议。延安市委常委杨宏兰、延安大学副校长吕磊出席,延安市人大、市委政策研究室、市社科联、文联、党校、延安精神研究会、法学会等部门负责人,延安大学社科处、马克思主义学院、政管学院等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调研座谈会由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高侠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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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占峰介绍了此次立法调研的目的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出台背景以及对于促进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意义。延安市社科联党组书记、主席霍爱英汇报了延安市社科工作开展情况,并结合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实际,提出了7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随后,延安大学参会代表高布权、崔海亮、王俊虎、常改香、宋晨翔以及延安市文联副主席王炜、延安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李敏、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县级研究员蔡瑞虎、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霍钰、市延安精神研究中心副主任牛娜就《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中关于特色研究、学科建设、学术研究、智库建设、成果出版、成果转化、社科普及、社科经费、社科激励等方面展开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

在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后,王占峰代表陕西省立法调研组对延安市以及延安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表示肯定,感谢大家对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提出的宝贵建议与意见。他指出,在哲学社会科学立法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将调研中发现的关于特色研究、经费投入、成果出版、社科普及等问题在法规条文中予以规范,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同时要加大宣传和普及力度,进一步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的影响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时代陕西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蓬勃发展。

调研座谈会召开之前,王占峰一行在延安大学副校长吕磊、社科处处长王俊虎等陪同下参观了校史馆,了解了学校的发展历程和办学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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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是毛泽东同志亲自命名、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陕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成立于1941年9月,其历史可以上溯到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1941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两次会议研究决定,陕北公学、中国女子大学、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合并成立延安大学.......【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