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下午,哈尔滨金融学院召开第六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会议深入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联系工作实际交流研讨学习体会。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张林主持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集体学习。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指明了前进方向。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一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健全党内规则体系,强化纪律执行,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从领导干部带头做起,切实做到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二要切实把重要论述各方面要求贯彻到党纪学习教育中去,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真正做到在学纪知纪明纪中严守“六项纪律”。哈尔滨金融学院全体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要正确把握守纪与干事的辩证关系,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在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上。要切实将党的纪律规矩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通过实际行动体现对党的忠诚,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时常对标对表,检视自己的思想言行,把党纪学习教育激发出来的纪律自觉和工作热情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秉公用权,不用公权谋私利,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广大党员干部应在廉洁纪律底线之上,树立自律高线,自觉加强对廉洁纪律的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旨要义和关于廉洁纪律的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行使职权的纪律标尺,牢固树立纪律意识,保持对纪律的敬畏之心,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廉洁纪律,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高标准严要求锤炼廉洁自律的政治品格,始终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破“底线”,切实践行对国家和人民的责任与担当。
会议强调,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充分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克服脱离群众危险的重要保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提升群众工作本领,大力弘扬勤政为民的工作作风,坚持权为师生所用、情为师生所系、利为师生所谋,坚持师生利益至上,在政治上自觉维护师生的权利,增强为广大师生办实事的自觉意识,把广大师生的所思所想、所急所盼作为干事情、做工作的首要任务,把基层的反映、师生的呼声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切实解决好广大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会议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