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发布《广东省基金委关于依托单位申请审核结果的通知》,中山大学新华学院通过审核,被正式批准成为“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含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这意味着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将具备以第一申请单位申请和承担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含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资格。此次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获批省基金委依托单位,是省基金委对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基础研究能力和科研管理水平的肯定,代表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科学研究实现了质的跨越。
自2016年学校提出“学术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开放办校”的十六字发展方略以来,学校高度重视学术发展,在与广大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在出版著作、发表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科研究成果。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已从2014年中国独立学院科研竞争力排名中的第31名,提升至2018年的第14名。学校着力开展师生科研培育工作,不断加强师生科研能力培养,加大实验室建设投入,科研基础条件逐步提升。
近年来,学校及各院系领导高度重视并帮助教师申报省自科基金项目,一方面激励相关院系动员教职工参加基金项目的申报;另一方面安排数场基金项目申报讲座和交流会,组织教职工与该基金委专家就项目申报相关事宜作深入讨论。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在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含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上取得的突破,说明学校坚持积极推进学科建设、促进内涵式发展已初见成效,同时也体现了学校教职工科学研究水平的持续提升。今后,在各院系及全校教职工的支持下,科技处将继续大力加强高水平科研团队建设,挖掘学科优势,审视学术前沿,争取在基金项目申报上取得新的突破,争取更多的高级别课题资助,推动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科研水平再上新台阶。(通讯员:史航 张玲 刘赟 黄要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