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规定,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报送的章程核准稿经黑龙江省教育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予以核准。按照黑教发〔2018〕39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核准黑龙江职业学院等11所高校章程的批复》和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1号(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要求,《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章程》自5月27日起生效,现对外正式发布。
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将以章程作为办学治校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促进依法治校和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