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福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公布2016年省“互联网+”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名单(闽教高〔2016〕47号文),黎明职业大学“互联网+信息化”教育实践基地入选2016年福建省“互联网+”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等级拟定为一类,并获得省里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据悉,这是迄今福建省唯一一个被拟定为省级一类的“互联网+”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
根据福建省“互联网+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遴选实施方案(闽教高〔2015〕20号)要求,黎明职业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与福建国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合作,以“互联网+信息化”教育实践基地为项目进行联合申报。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严格评审遴选,确定黎明职业大学、集美大学、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等3所高校申请设立的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分别为省级一类、二类“互联网+”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
黎明职业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将以此为契机、为平台,进一步认真制订培训方案、编写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精心组织“互联网+”创业从业培训,强化管理和质量保障,不断提升学员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同时,信电学院将以“互联网+信息化”教育实践基地为平台,开展华为、思科相关证书认证培训、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培训,以及“互联网+信息化”师资培训等。并进一步深化节能电子与信息技术专业群课程改革,不断推进课证融合,不断提升人才培养、校企合作和社会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和学校科学办学。 (通讯员:陈丽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