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文法学院组织召开“土地热点问题”学术研讨会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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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学院文法学院组织召开“土地热点问题”学术研讨会

中国高校之窗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为了更加全面、深入地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把握内涵,北京农学眼文法学院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色,于近日在回龙观昆泰嘉禾酒店举办土地热点问题学术研讨会,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土地三权分置问题”进行学术探讨和体会交流。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农学院、山东省东平县农业局等高等院校和地方政府的20名专家学者参会并发言。我校科技处负责人和文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学院30余名师生代表参加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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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围绕我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农地信托、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土地托管等土地相关热点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此次研讨会分三个环节:在第一环节,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博士生导师仝志辉教授阐述了“村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的法律涵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高圣平教授深入分析了土地“三权分置”的法律表达;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肖鹏副教授就“三权分置”下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提出了独到见解;北京农学院文法学院赵志毅副教授全面阐释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构造”。在第二环节,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邓大才教授重点介绍了“产权改革的三种模式:东平、天长与清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蕊教授对农地信托法律关系进行了三重审视;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农业局李少祥副局长就东平县农村土地股份合作改革介绍了地方先进经验。在第三环节,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博士生导师朱启臻教授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就“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与规模经营”做了精彩论述;北京农学院文法学院董景山教授分析了土地经营权托管的法律本质及其收益权能提升的逻辑;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法律系主任杨述兴副教授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的法律性质进行了精彩发言。

此次研讨会是文法学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活动,研讨会由“土地改革”点位着眼,延伸到中国农业、农村与农民问题的探讨,使与会专家学者和文法广大师生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的“三农”问题特别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有了更聚焦的共识,将有利于文法师生围绕“三农”进一步明确教学、科研和专业学习的方向和重点,从而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学懂、弄通、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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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学院的前身河北省通县农业学校,创建于1956年。1958年,河北省通县农业学校与北京市农业合作干部学校合并,更名为北京市农业学校。1965年,北京市在北京市农业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半农半读的北京农业劳动大学。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北京农学院。学校现占地面积约1000亩,包括校本部、东校区、北校区、大学科技园市场。另外,学校建有千亩大学科技园农场、万亩大学科技园林场。学校先后被授予北京市花园式单位、北京市文明校园、首都文明单位标兵、全国文明单位等称号.......【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