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近日,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能源学院党委与基层支部和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固化党组织和职能部门的党风廉政责任。
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依据集团公司党委、纪委文件精神和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部署,《党风廉政责建设任书》明确了各单位领导班子、正职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的责任范围;规定了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具体责任内容;强化了责任追究机制,对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不落实责任、落实责任不到位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各基层支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照责任书中的规定和要求,不断提高勤政廉政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当好廉洁自律表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对于提升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激发领导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目标机制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