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初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的通知》(鲁教职函〔2016〕10号)要求,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由教务处牵头,其他处室、系部积极配合完成申报工作,经过省教育厅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教育厅于12月19日公布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和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技术专业群)等15个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高职)和企业通过评审认定。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1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政策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5〕17号)等文件精神,始终坚持校企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宗旨,积极推进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梳理校企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体系构建、实践教学组织、师资队伍共育、实训资源整合优化、教学管理制度完善等方面成效,形成了科学有效的校企一体化办学模式,加快促进产教融合,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在人才培养、科技研发、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