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7日下午2:30,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在图文行政中心613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教学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周从军主持会议。
会上,郑乐平院长给各位委员颁发了聘书,教学委员会周从军副主任组织委员们学习了《教学委员会工作条例》,还讨论了《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和《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教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会议全票通过了《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教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并决定对《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作进一步完善。
教学委员会主任郑乐平最后强调:成立教学委员会意义重大,是学院向“专家治学”迈出的重要一步,一定要发挥好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并要求教学委员会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还提出了教学委员会要理清与学院行政的关系。最后,郑乐平院长还代表学院行政表态,一定会充分尊重教学委员会的决定,并要求教学委员会一定要有浓厚的民主氛围,一定要习惯投票表决,同时避免本位主义、利益主义。
人事处黄宏伟处长作为特邀嘉宾列席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