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大连海事大学将《大连海事大学章程》(报批稿)和《关于〈大连海事大学章程〉(报批稿)制定情况的说明》上报交通运输部进行审批。《大连海事大学章程》(报批稿)经部人事教育司及相关司局审核,并于11月27日获得杨传堂部长批准。交通运输部现将《大连海事大学章程》(报批稿)函报教育部,教育部将按照程序对章程进行核准。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在报送教育部办公厅的函中写道:“大连海事大学广泛听取校内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代表、校友代表等各方意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反复研究讨论,形成《大连海事大学章程》(报批稿)。《大连海事大学章程》(报批稿)能够反映我部、教育部、学校管理层和广大师生员工的要求和意愿,程序上合乎法律规范,能够体现行业特色和大学特质,可用以引领学校的办学实践,规范办学行为,能为学校建设和发展提供有效的制度保证。”
作者:徐燕 编辑:杨耐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