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大连海事大学组织召开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专题讨论《大连海事大学章程(草案)》。全校163名正式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纪委书记李信标主持。
学校章程制定工作组组长刘正江向大会作了《大连海事大学章程(草案)》制定情况的说明。他简要介绍了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过程,汇报了“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尊重共性与彰显个性相结合、繁简适度与易于操作相结合”的章程制定工作原则,并就章程中关于序言、学校办学定位和目标、举办者与学校的关系、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等主要内容作了重点说明。他指出,制定章程是学校适应形势发展,落实法律法规的迫切要求;是推动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必然选择;是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希望代表们能够以对学校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强烈的主人翁意识,以实际行动认真思考、讨论章程,共同完善章程文本,使学校章程真正成为一个适应国家体制改革和行业发展需要、适应大学自身发展规律的章程,为引领学校办学实践,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建设具有鲜明航运特色的高水平大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全体会议结束后,与会代表分为九个代表团进行了分组讨论,代表们本着对学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围绕学校的办学传统、办学定位、发展目标、治理结构、师生权利以及举办者与学校、学校与社会的关系等现代大学制度的主要问题,积极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就修改和完善章程(草案)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反映了对学校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10月21日上午,学校组织召开了代表团团长会议,校领导郑少南、文小芹、刘正江等听取了各代表团团长对章程(草案)讨论情况的汇报,对代表意见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要求章程制定工作秘书组根据教代会意见和建议对章程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报交通运输部审批、教育部核准。
作者:苏萍 编辑:杨耐寒 摄影:李其胜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