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等方面的能力,能在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艺术摄影、音响设计、音响导演、撰稿、编剧、制作、社教及文艺类节目主持人等方面工作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艺术、文学、美学、广播电视艺术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制作、主持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创作、管理广播、电视节目、栏目、频道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与能力:
1.掌握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科学的、理性的、同时又具备艺术性的分析方法;
3.具有敏锐的观察生活和捕捉社会发展走向的能力,以及用广播电视手段表达思想感情的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及文艺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广播电视的理论前沿的技术发展的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7.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和艺术创造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新闻传播学
主要课程:传播学、电视艺术概论、戏剧艺术概论、中国戏曲、影视作品分析、视听语言、电视节目制作、色彩学、摄影技术、照明技术、电视节目策划、纪录片创作、广播电视节目主持等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作业练习、认识实习、毕业作业、毕业实习等,课程作业练习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要求安排。认识实习在寒暑假中完成,毕业作业安排在毕业实习之前5周在校内完成。毕业实习一般安排20周,毕业实习结束后要求交回毕业实习作业和毕业实习鉴定,毕业实习作业与毕业论文同时考核。
修业年限:4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