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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新疆类型:高职性质: 专科 --《点击进入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录取规则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分数优先尊重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数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将按缺额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语种要求:报考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九条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学生进行体检复查及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示:考生可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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