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对进档考生进行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第九条 加降分考生录取原则: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进档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未满额时,则看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我院招生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十二条 录取体检标准: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状况均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根据专业特点及民航行业要求,学生需身体健康,还需符合报考条件;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考生年龄超过21周岁的慎报;本人及相关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过邪教组织的慎报;具体报考条件详见官网。
各专业报考条件参考如下:
1、直升机驾驶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
参照报名标准:
(1)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空勤人员相关体检鉴定医学标准;
(2)身高要求:男生165-188cm,女生160-180cm;
(3)体重要求:体质指数(BMI)在18.5-24之间,计算方式为:BMI=体重(KG)/身高(m)²;
(4)背景条件符合民航局《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
(5)英语和数学基础良好。
2、空中乘务:男生身高174-184cm,女生身高163-174cm之间。
3、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男性,身高165-185cm。
4、无人机应用技术:男生身高162cm及以上,女生身高160cm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