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学院的所有收费标准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复为准。住宿费:1100元 / 年·人;空调费120元/ 年·人;预收课本费500元/年?人,按实际支出结算,多还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