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资助政策:学院建有完善的“奖、免、助、贷、补”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基层就业及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开设“绿色通道”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