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条件
1.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学院对山东省考生选考科目不做要求。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
空中乘务专业要求(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
1.身高:女生(净高)163cm -174cm,男生(净高)173cm-185cm。
2.外形: 女生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身材匀称,气质优雅;男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格健康,肤色健康,动作协调。
3.身体:无疤痕、纹身,无各种传染疾病、慢性病、遗传病史、皮肤病等(口臭、狐臭、O形腿、口吃等),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4.政审:个人及父母等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5.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要求:
1.女生身高:158cm(净高)以上;男生身高:170cm(净高)以上;
2. 身体:无疤痕、纹身,无各种传染疾病、慢性病、遗传病史、皮肤病等(口臭、狐臭、O形腿、口吃等);
3.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
4.政审:个人及父母等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学院按照山东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
2.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3.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