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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内蒙类型:高职性质: 专科 --《点击进入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官网》

录取规则

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第四章 录取

第八条 提档比例
学院提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第九条 录取规则
一、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以考生所报志愿为依据,依照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等具体情况,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和安排专业以投档成绩为准。
二、因专业要求限制,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0厘米以上、女生160厘米以上,无纹身、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
三、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考生位次依据所有考生总分确定,总分相同则按数学、理综、外语、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对口升学总分相同者,以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四、符合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各类考生,我院录取按自治区招生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 健康体检
报考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校徽、校训

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查干沐沦大街与大宁路交口
电话:(0476)5896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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