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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山东类型:高职性质: 专科 --《点击进入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

录取规则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2020年招生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结合考生体检情况,择优录取。学校在山东省招生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考生,若所在生源省(区、市)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语文、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第十七条 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第十八条 录取时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我校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的考生,不得有色盲、色弱或有影响声乐、舞蹈、键盘学习的生理障碍。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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