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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山东类型:高职性质: 专科 --《点击进入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

录取规则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山东省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分专业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按照山东省的投档规定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考生不得有影响体育、声乐、舞蹈、键盘学习的生理障碍,视觉辩色能力正常。
3.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4.我校无单科成绩要求。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校官方网站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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