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厅、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经自治区物价局审核批准,我校的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如下:
(1)学费:普通专业收费8000元/年;特殊开设班收费13000元/年;企作合作办学班收费18000元/年。
(2)住宿费:八人间:1400元/年、六人间:1600元/年。(均配有空调,洗衣机,独立卫浴,24小时冷热供应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