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多渠道筹措资金,使大部分在校贫困生受到各种奖励和资助:
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②国家奖(助)学金,按教育部、财政部规定执行。
③学校设奖学金,另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④其他政策性的学费减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