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扎兰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录取,并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录取和安排专业以投档成绩为准,出现平行分时,普通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高职类考生依次按照专业综合、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英语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航空地面设备维修专业限招男生。学校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