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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湖南类型:高职性质: 民办(专科) --《点击进入湖南工商职业学院官网》

录取规则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调档比例:根据本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2.在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同意接收由省级招办按第二、三志愿或平行志愿顺序出档的后续志愿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分数级差。

3.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首先满足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视为同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

5.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6.男女生比例:学院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校徽、校训

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松木塘
电话:0734-8593338 8593358
传真:0734-8593325
邮编:4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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