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收费标准
收费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核定的标准为准,学费: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早期教育、旅游管理、文化市场经营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学费为5000元/年;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移动商务学费为5500元/年;新闻采编与制作、传播与策划、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学费为6500元/年;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产品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音乐表演、钢琴伴奏、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等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年;音乐教育6250元/年。学生住宿标准:800—1200元/年。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