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规定的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执行,分专业学费标准为:会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跨境电子商务、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学年,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为4620元/生/学年,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建筑工程技术专业12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均为4200元/生/学年。住宿费600-800元/生/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