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学院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理科类专业42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住宿费400元/年或600元/年;教材费800元/年(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