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收费标准:所有专业收费均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中澳班)赴澳方就读费用根据澳方学校收费标准执行,应用泰语专业赴泰国就读费用根据学生自愿选定的泰方学校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