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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河南类型:高职性质: 专科 --《点击进入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

录取规则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七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根据招生计划数量,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在考生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九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普通类:录取时严格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录取文件相关政策,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考生档案投档后,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体育教育: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规定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的考生,依次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补录工作严格执行补录的缺额计划,对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缺额计划录满为止。
第二十二条   学生毕业后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校徽、校训

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人和路东段
电话: 0372-3807316
邮编:45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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