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设置:学院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3000元。
学院奖学金设置:王屏山奖学金获得者每人每学年10000元、王屏山奖学金提名奖每人每学年3000元、先进班集体奖学金每班每学年3000元、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每人每学年2500元、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元、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元、优秀毕业生奖学金每人4000元。
学院助学金设置:“王屏山励志成长助学金”,对学习上进、勤奋好学、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资助,最高可减免该生当年50%的学费。
学院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要求建立了“绿色通道”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也可以参加校内、外勤工俭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