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湖北省政府奖学金、武汉市政府奖学金、企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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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照国家有关资助政策规定,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可在当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我校还为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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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